中国问题和解题钥匙               新西兰华人吕柏林著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主权吗?                 

二、主权和国家


主权是国家的灵魂,国家是主权的躯体。没有主权,便不是国家;若是国家,必
有主权。

国家是什么,主权是什么?

国家,不是天下,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霸天
说;也不是马列主义的专政说:“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
行专政的暴力组织;或者指一个国家的整个区域”。

主权,不是帝权,不是君权,也不是专政权。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共同体,是“土地、人民、主权的总和”。

土地就是一国领土。领土为人民而存在,为人民服务。主权就是全民主权。人民
既是领土的主人,也是主权的主人。这样的国家就有确定的区域、确定的人民、
确定的主权。即使发生区域的突然扩缩、人口的突然增减,也是变化时区域双边
的全民经过和平和协商的结果。这是充满人性的科学的完整的定义。而不象马列
主义的国家定义那样毫无人性且支离破碎,既无领土、也无人民、更无主权的内
涵。

主权,就是全民管理国家权力而形成的权力,包括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
权力,是管辖一国全民的最高权力。这个最高权力只能是一套民主法律制度。这
个主权的定义,既是国际法的定义,也是民主国家学说的定义,而且首先是后者
的定义。

最早提出主权概念的是法国政治思想家博丹。1577年,他发表《论共和国》。
他认为,主权是国家的特殊属性。他的主权定义是“在一国家中进行指挥的绝对
的和永久的权力”(《国际法》中国法律出版社1981年7月第1版,1991年5月第
13次印刷)。因为他论的是共和国,主权即是全民主权,因而,这种“绝对的和
永久的”指挥国家的权力,便是人民的主权。

接着,法国卢梭更全面地提出关于人民主权的学说。1754年,他在《献给日内瓦
共和国》一文中,理想出这样的一个国家,“在那里,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唯一
的共同利益,因之政治机构的一切活动,永远都只是为了共同的幸福。这只有当
人民和主权者是同一的时候才能作到”。1762年,他发表的《社会契约论》是一
部宣布人民主权学说的最著名的著作。他认为:人人生而自由;为了确保自己的
自由,每个公民把自己置于代表公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主权支配之下,而主权就
是公共意志的运用。因此,他主张主权是不可转让的、是不可分割的;主权又是
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和完全不可侵犯的(引文同上)。

1793年法国《人权宣言》宣告“主权属于人民。它是统一而不可分的、不可动摇
的和不可让与的”。

可见,主权是一国全民的共同意志及其运用。它只能是全民公意形成的一套民主
法治制度。只有这样的民主法治制度才可能具有管理包括总统、国家虚名元首在
内的全民的最高权力,才可能成为统一而不可分、不可动摇、不可让与的永久权
力,才可能具有不受他国干涉的独立权力,才不因国家元首、执政党或政府的变
更而变更。

可见,国家是由历史确定的土地、享有主权的人民组成的共同体。有土地而不
定、有政府而常变于暴力、有人民而非主人的社会,是政权,不是国家。若非要
以国家称之,只能叫残疾国家。

简言之,没有主权,就没有国家;没有主权,就不是国家;是国家,就有主权。

主权不可分,是指不可分割,不是不可按立法、行政、司法、监察等进行分工,
或者按中华民国的“五权宪法”进行分工。犹如一个人一分解便失去生命,但可
以也必须有五官、有手脚的有机分工与合作。分工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腐败
的产生。

全民主权,就是全民对主宰一国的专制帝权进行平分,使每个人都享有帝权帝
位。人人享有的帝权之和就叫共和,就叫全民主权。全民主权一定高于、强于专
制帝权或专政政权。所谓高于,是指全民有权管辖包括国家元首在内的所有公务
员;所谓强于,是指全民主权形成的合力强于专制或专政政权对内的统治能力和
对外的抵抗能力。因为,全民主权的结构,犹如特殊排列碳元素形成的金刚石,
她沉着、镇定、公平、公正地处理国家一切人事物。而帝王的专制牧民制度和政
党的专政愚民制度犹如含碳的火药包,随时存在撞出造反和政变火花的危险。

主权的形成过程,是全民人性平等表达的过程。因而,主权又是满足全民良性公
共意志和抑制恶性意志的法律制度。因为,人之本性有良恶两性。善良、慈悲、
正义、公正、秩序是人性的一面,自私、自利、自专、自主、自是、自由,贪
婪、好逸、恶劳、嫉妒、名利、地位……是人性的另一面。前者是良性,后者恶
性。在自然的状态下,良性往往是特殊表现,恶性往往是普遍行为。名誉和实际
的需要,往往表现为良性作名誉,恶性干实际。因此,让人公开表达愿望时往往
是良性的显式表达和恶性的隐式表达;让人人共同地公开表达公意的特定环境
中,显式表达良性、平均表达恶性成为全民的共同行为特征。

可见,全民主权学说,也就是民主学说。民主产生主权,主权产生国家。没有民
主,便没有主权;没有主权,便没有国家。

博丹、卢梭等政治思想家的伟大在于民主学说的创立,而不在于对民主制度的架
构设计。因为较之于主权架构,人民更在意于主权的内容。因为是一国全民的公
意,不是一个天才有能力摸透全民的公意而能闭门设计出满足一国全民所需的民
主制度架构的。公民的意志是随着自身处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全民公意是随着时
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一国的民主制度架构不可能长期不变;全体公民在新陈
代谢,一国的民主制度也不可能永远不变;每个国家的民族文化不同,各国的民
主制度架构也不可能相同。因而,铭记有功于民主改革的英国女王家族的英国人
便保留英国女王为虚名元首并产生君子立宪制;需要宗主国一缕光辉的新西兰、
澳大利亚等民主国家,在独立后仍然长期保留虚名总督的制度。美国是个合众
国,其他国家也不可能复制它的民主制度架构。

主权学说的伟大,在于对专制帝权的挑战,在于为全民争取平等的帝权,孕育了
近代国家学说。近代国家学说的伟大,在于他解放各国全民并将解放整个人类,
使“人人生而自由”的人权和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力由美梦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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