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问题和解题钥匙               新西兰华人吕柏林著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主权吗?                 

三、主权的创作


全民主权,不是对所有国事进行全民表决。如果民主是这样的表决,只能使国家
陷于混乱、一事无成。虽然现代通信技术可以满足这种表决所需的条件,但既不
必要也不可行。因为国家的人事物之繁多,即使让全民天天当议员也议不完议不
好。而决定国家的任何人事物,均需要专门的智慧和经验,并非每个选民拥有这
样那样的智慧和经验。不懂得法律也能打官司,因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不懂得
管理国家的知识,同样可以委托社会精英代理。

主权制度及其架构的最初设计,往往由民主革命或改革的领袖们完成。除非最初
的设计相当完美,主权内容和制度架构都不可避免地在民主深化进程中接受全民
公意的调整。授权代理合同法的引进运用,产生了选举制度。选票是通过竞选活
动,由选民和竞选人签定合意的主权授权代理合同书。选举出的执政人虽然只是
多数选民的代表而不是全民意志的代表,但执政人不可能只顾支持他们的选民利
益,他们必须以整个国家利益为执政出发点。主政的议员虽然不再是选举他的区
域选民代表而是国家议员,必须以国家利益即全民利益为议法立法出发点,但他
仍然是某个利益阶层或利益群体的利益代表,他仍然能够为选举他的地区选民所
代表的全国选民争取利益。“议员不是选民代表”、“代议制不是民主制度”完
全是从民主古义、狭义出发的咬文嚼字,“民主是乌托邦”、“民主是玄虚”、
“民主必然导致专政”同样是咬文嚼字、食古不化的结论。

全民主权的创作可以多种多样。但不外为一人一票的选举、任何时候的监督。选
举是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的授权代理的主权合同签定行为。监督是选举后主权
人监督公仆是否履行选举合同的执行行为。选举制即是选举精英代议代管制。监
督制即是全民管理公仆制。选举权与监督权的总和就是全民主权;就个人而言,
就是公民民主权。

选举是一场全民有权参与的政治活动,是选举人与竞选人积极合作的活动。选举
不是被选举人被动接受选举人授予国家职务的授权活动,而是竞选人为得到选举
人信任,充分展示主政、执政能力和政治倾向并千方百计讨好选举人以争取雇佣
的竞争活动。为实现个人抱负或得到公仆职务,必然提出自以为满足绝大多数选
民愿望的施政纲领、政策和主政意向,并进行充分的解释,让选民根据自己的愿
望进行反复的比较,签下授权代理执政合同和议政主权合同,并由获得多数合同
的竞选人执政和立法修法。选举出的执政人和主政人未必是社会最好的精英,但
无疑是最不糟糕的社会精英。竞选出的执政人所制定的政策、主政人所调整的法
律,并非一边倒地满足支持他们的选民,而是经过包括反对党议员、同盟党议员
在内的全体议员按照议会程序的辩论、协商后的妥协结果。它们照顾到了绝大多
数选民的意志和利益。因而,议会所立的法律基本上是全民的公意。

这样的法律制度总是试图建立良好的人权更加充分、主权更加完善、有助于社会
进步、民富国强的法律秩序的。只有这样的法律秩序,才能奖励勤劳致富,让全
民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法治环境中让多数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富起来,让其他
人改善生活,辅以社会福利制度保证残疾、老少、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授权代理
主权合同的履行靠全民的监督,监督靠监督制度的保证。监督制度是包括新闻舆
论自由在内的各种自由的法律制度。因此,全民主权制度的本质是最大限度地给
出并保障全民种种自由和权力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公民才有主人地位和权
力,公务员才会老老实实地成为为全民服务的公仆,才不会产生导致绝对腐败的
绝对权力,才能保证所立法律的最大公平、执法司法的最大公正。

至今为止被认为最好的民主制度不一定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社会制度,但全民主
权制度一定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社会制度。因为,只有全民主权制度才能够全面
反映一定时期一国全民的公意、防止民主走向专政。如果全民主权制度不是最好
的社会制度,相信世界上绝不会产生满足全民口味的制度。如果从民主古义出发
搞民主,又必定导致不断的平分社会财产的革命即经济共产主义革命,这种革命
只能导致全面抑制包括脑力劳动在内的勤劳,从而走向共同贫困共同落后。

全民主权制度只是全民在政治上享受平等待遇,经济上既鼓励资本生财和发挥体
能、智能的勤劳致富,又通过税收杠杆、国家再分配缩小贫富差别、实现社会公
正最大化的制度,不是平分社会财产的制度。因而,全民主权制度不可能完全消
灭贫富差别。

但是,这不是全民主权制度的缺陷,而是人的本性和能力等差别决定的。只要人
具有自私、自利、自是、自专、自主、自由、好逸、恶劳、贪婪、嫉妒等恶性,
只要人与人之间存在体能、智能等人体资源和能量的差别,只要承认私人财产神
圣不可侵犯并可遗传、遗赠,只要人类存在生死幼老强弱肥瘦美丑勤懒俭奢病伤
残的不同密码,只要存在男女娶嫁离合生养的基因,只要存在不同的家庭生活环
境、教育环境、文化背景,完全消灭人间差别的制度就绝对不可能发生。

反之,以制度强制爱迪生、盖茨只能与懒的读书、懒的劳动、懒的动脑的懒汉们
拿同样的工资,别说前者叫不公,后者也于心不忍,大喊不公,从而一起偷懒磨
洋工。这个不公,就是取缔人人平等自由的致富权环境。取缔这种致富权的环
境,必然扼杀勤劳、奖励偷懒,取缔发明、发现、创造的出生权。

中国所以没有爱迪生、盖茨,不是中华民族没有爱迪生、盖茨的基因。恰恰相
反,而是普遍存在。普遍存在的基因,为何没有产生这样的科学家?是专政愚民
制度与专政愚民文化。是这样的制度与文化,导致姓龙的爱迪生、盖茨的胎胞胎
死于母腹。姓龙的爱迪生、盖茨的胎胞所以胎死于母腹,又是扼杀姓龙的博丹、
卢梭等全民主权思想家的胞胎于母腹的制度和文化在作怪,即中华专制愚民制度
与文化当家作主。所以,中华民族虽然聪明盖世,却只有李白、杜甫文章家的胎
胞有权生长发育,完全没有姓龙的博丹、卢梭思想家的基因成胎的机会。

中华民族一旦实现人有人权,国有主权,相信会有成批的姓龙的爱迪生、盖茨、
爱因斯坦等等发现家、发明家、创造家、企业家、金融家……如涌泉般地在中华
大地上处处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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