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问题和解题钥匙 新西兰华人吕柏林著 |
什么是置换专政愚民文化的最有效的民主法治文化呢?现有的民运媒体及其文章
无疑是其中之一,但是数量太少、距离太远,又不能给中国民众以实惠,更有中
共的专政挡火墙封锁,对中国人民影响甚微。简言之,距离上“星对地”,内容
上“空对空”“虚对虚”。前者很好理解,不用解释。
后者的意思就是以民主、人权、自由的理论批判中共的相关理论和行为,或者报
道、转载、揭发一些中共及其领袖的丑恶现象,报道西方民主信息,通过网络传
送给祖国网民。且不说专政挡火墙的封锁,在中国,关心民运的网民占网民的多
少?其中敢于宣传的又占多少?网民又占全国人口的多少?能听能说、想听想说
却不能读不想读的文盲、半文盲的普通劳动者占全国人口的多少?海外媒体的宣
传对中共媒体、行政、司法的活动又起了什么影响和监督作用?以内容而言,又
有几篇文字是替百姓的具体苦难喊冤诉苦的呢?不错,民运活动和民运媒体的作
用是为了全民主权。但是,主权是干啥的?是让全民拥有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力、
保护人民自己自由的权力和领土不受侵犯、割让、赠送的领土完整权力,是保护
全民个人财产不受随意剥夺的权力,是保证必要税收和收费用于正当用途的权
力。主权是怎么实现的?是通过全民的觉悟去实现的。而在中共坚持专政的条件
下,面对专政愚民文化毒害极深的全民,民主必须通过一件件的为民办实事去解
毒化害,进而获得全民支持的。
然而,至今为止的海外民运和媒体,对于所有专政权人的腐败行径,对于残酷的
集资摊派、乱征滥罚,对于遍市的假冒伪劣、遍地的豆腐渣工程、遍野的卖淫嫖
娼、遍国的走私贩私、骗税逃税、全民资产流失,起了什么监督作用呢?对于恃
权枉法及其制造的一切冤假错案,又起了什么威慑和平反作用呢?
这就是空和虚。空就空在包括海外媒体宣传在内的海外民运活动,至今不能伤及
专政结构,左右中共行为,几乎不能影响人民思想,更不能替百姓办实事。虚就
虚在民运活动不能密切联系中国国情,不能密切联系人民的实际利害,不能对准
人民的胃口,不能为人民申冤诉怨、维护利益。而人民正是中国的主体,国情又
与人民利害息息相关。以致在人民看来,遭受中共迫害的民运人士的一切活动似
乎是对中共迫害的报复活动,为自己泄恨争权的斗争。以致有这样的抱怨,民运
组织拿不出解决中国民主的实际方案,是一群只会喊口号的游兵散勇;作用上与
呼喊人权口号、以人权制裁中国又不能开出中国人权处方的西方国家没什么区
别。对于不能、不敢接触民运媒体的占祖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来说,民运
媒体所载的无声呐喊,和外星人向我们的喊话有什么两样呢?
那么,什么是中国国情呢?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中共利用建设社会
主义民主法制的版权大量出版法律,律师大军每年以数千计扩军,法制机关每天
以万计行为执法司法;在以法治国的口号下反腐肃贪,每天都有大小贪官污吏受
到刑罚。而这一切不可能不成为中共自我包装成明主、青天、英明、伟大、正确
的美容题材和广告材料,从而成为教育人民爱党就是爱国的事实依据。
但是,
(一)改变城乡面貌的"建材"是什么?建筑的产权人是谁?没几个知道;改善人
民生活的原因是什么?是谁的功劳?没几个人去揭发;法律、律师、法制
机关在专政与腐败中的作用是什么?对人民是利还是害?没几个人清楚。
知道、清楚的人又无法告发天下。
(二)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恃权枉法、倚法谋私的腐败国度中,几乎没有一
个法制活动不违法,几乎没有一件违法行径能够依法受理,几乎没有一件
对专政权人的控告不是以转回到被控告人手里而告终。同样,知而能告发
天下的人几乎没有。
(三)自80年代初以来,中共从三申五令纠正不正之风开始,到今天的严厉反腐
肃贪,公仆的腐败却从公款小吃喝发展到今天无仆不大吃大喝、无官不大
贪大贿、县级以上官员无官不卖官鬻爵;腐败面积和规模从所有的党政军
警司法机关扩展到所有的公有企业事业单位;腐败主体从个体发展为集
体,从单干化发展到网络化。腐败现象从隐形的钱权交易、权权交易扩
展到显形的遍地的豆腐渣工程、遍市的假冒伪劣产品、遍国的走私贩私、
遍野的卖淫嫖娼、遍城乡的官用官有的华楼豪馆、名车豪宅,及与其对应
的是穷乡草屋、贫村破校;腐败金额居然从大笔的税收不能满足腐败需
求,扩展到大面积大幅度的集资摊派、乱收费、滥征罚款、提价等仍然不
能满足腐败需求,以致发生在偌大中国找不到一个不靠收费不能建设管理
的城镇公厕的国耻。而基层政府对农民的专政项目从"三粮"入库扩展到一
切重要农产品、数不清的集资摊派、一切计划生育的滥罚滥征,专政手段
从乡级党政人员的强征强罚扩展到各级党政公检法干部组合的专政工作队
的“打砸抢搬烧罚”。而全民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几乎无不与专政和腐败
密切相关。
残酷的专政与严重的腐败罄竹难书。然而,这一切的受害人都因新闻舆论
专政而无法诉之天下,这一切的受益人都因专政制度的保护而几乎都未受
到刑罚,而专政制度的坚持人更在稳定地享受着专政利益。
(四)新闻舆论的是否自由,决定中共的死法:不给新闻舆论自由,中共迟早于
某一天在火山群爆中死亡,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中共同归于尽,人民和
财产将遭受空前的浩劫;若给新闻舆论自由,不需一年,中共专政集团新
老专政权人都将成为《刑法》刑罚的对象。面对两条死路,不傻的中共专
政集团的选择一定是:与其在自由的新闻舆论的高压下被人民请君入瓮,
不如死守新闻舆论专政阵地到最后一刻抱着暴力机器与人民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