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 总有一天,回归到不需要暂住证的旧时代
吕柏林按: 这是一篇谴责收容遣送制度和新闻专政制度有一定深度的控诉文章。但是,作者同 时把收容遣送制度长期为非作歹的责任怪到农民头上,却是完全错误的。他指责: “长久以来,人们尤其是来自农村的人们,对于现行收容遣送政策视同自然而然, 即使对屡屡发生的收容致死人命事件有非议,但也是一事一议,没有人想到使用法 律手段维权,不会期望根本性的改变。古人说,民不告,官不究。数千百年来,中 国农民形成了“饿死不告官,冤死不告状”的传统,并渗透到骨子里。” 显然,作者根本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有几分依法办案?有几个审判权人敢依法办案?有几个 审判权人敢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不维护“稳定压倒一切”的压顶国策?有 几个审判权人不是恃权枉法、倚法营私?——只要审判权人需要,即使是最高法院 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都会成为“法律”。 二、几乎是所有审判权人都不敢与宪法为准绳,拒绝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司 法解释等,同样不敢拒绝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次级法规、规章。 三、对收容遣送权人的诉讼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除非被收容遣送的人不是收容遣 送对象,否则结局只能是败诉。 四、收容遣送办法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收容遣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政 制度的一个分支制度,对收容遣送制度的行政诉讼,属于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 为《行政诉讼法》严禁的诉讼,哪个法院敢受理审判?这哪是“民不告,官不究” 的案件? 五、告状的目的是胜诉,通过胜诉消火出气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虽然“亏本生 意没人做”,但能胜诉而出尽恶气的亏本诉讼,绝对无人不愿做,农奴也不例外。 调查一下25年来诉讼案件中农奴占原告的比例就知道,他们不是逆来顺受、忍气吞 声的顺民,不是“饿死不告官,冤死不告状”的愚民。农奴不告收容遣送制度,恰 恰证明农奴的智慧。 六、如果孙志刚不是一个大学毕业生,而是普通的进城找工、打工的农奴,谁来为 他奔走呼号,谁来替他做长篇报道?没有这些,又怎么震动全国、震动中南海? |
100岁的巴金想死却死不了,新华社的一篇通讯说,“一切热爱和尊敬他的人,谁
忍心他安乐死,谁又权利应允他安乐死。我们只有祈祷,奇迹在巴金身上发生。”
常人道,活着真好。巴金说,长寿对我是一种惩罚。
如此矛盾的事情,对于23岁的农村青年宝中来说,实在是弄不懂,世道为什幺这么
不公平,人与人之间的反差那幺大。他到北京打工,想留也留不下来,可有人居然
认为活着是一种惩罚,偏偏想死又死不了。
宝中是我认识的一位来自河南信阳的小伙子,在北京以收破烂为生,年纪不大却已
经有两个孩子了,“在村里,有孩子就有地位。会做人就是会造人。农村人养老都
是靠自己造出来的孩子。”
有次我搬家,请他帮忙,自然聊起了收容遣送的事情。他笑笑说,他一年中被遣送
两次已经很幸运了,他哥哥“倒霉透了”,被遣送回去,刚刚回来就在火车站查着
没有暂住证遣送回去,多花了一份冤枉钱。其实,他知道,即使有暂住证也难免被
遣送,收容有指标,他无法改变这一切。
由于被收容,生命被折腾,多花冤枉钱,我总以为他会产生对不合理收容制度的怨
恨和指责,但他没有,仿佛收容一次像身上被蚊子咬了一下,拿巴掌拍拍就过去。
他说,他有自己的办法对付被收容遣送,他们乡从信阳来京收破烂的多半沾亲带
故,一人有难,大家相助,他们河南人被收容以后一般不会挨打。他被收容后,本
来是遣送回信阳的,由于有亲戚拿钱作保,火车到安阳他就下车了,省了一半的路
费,然后又折回北京了。仿佛一场游戏一场梦。
宝中想的很简单,在北京收破烂总算是有个落脚点,起码能够养家糊口。若回老家
不来了,挣一分钱都难,孩子谁来养?养不起孩子,自己老了谁来养?
所以说,虽然北京有严厉的收容遣送制度,但像宝中这样在城里尝到甜头的农村青
年还是很向往,百折不挠,无怨无悔,只是为了守住自己的一方收破烂的“地盘”。
记得鲁迅先生这样分析国民性:“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
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
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
敢行。”(《三闲集.无声的中国》)
对于宝中来说,北京严厉的收容遣送制度,还没有到了让他们倾家荡产、九死一生
的地步,所以他们折中了,认同了,承受了。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回,他们虽然
很无奈,但似乎已经很麻木很习惯了。至于公民权利为何物,什幺才是更激烈的改
革主张,恐怕与他们无关了。
长久以来,人们尤其是来自农村的人们,对于现行收容遣送政策视同自然而然,即
使对屡屡发生的收容致死人命事件有非议,但也是一事一议,没有人想到使用法律
手段维权,不会期望根本性的改变。古人说,民不告,官不究。数千百年来,中国
农民形成了“饿死不告官,冤死不告状”的传统,并渗透到骨子里。
农民集体无意识,但并不意味着全民无意识。今年4月,恶果不断的收容遣送制度
因“大学毕业生孙志刚收容被殴打致死事件”被新闻界曝光,一石激起千层浪,引
起了全国人的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报道,5月14日,三位30岁的法学博士俞江、
腾彪、许志永站出来了,他们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名
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认为国务院1982年
5月12日颁布,目前仍在使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宪法和《立
法法》等法律相抵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该《办法》。这或许是以后彻底废
除收容遣送制度、建设公民社会、促进政治文明的一个良好开端。感谢新闻媒体所
进行的兢兢业业的正当行为,对所涉及的问题高举真诚的道德责任感,使得普利策
的这句名言有了新的注脚:“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
是船头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
暗礁,及时发出警报。”作为媒体——大众的代言人,民意的眼睛,关注中国的未
来就应该关注最广大农民的未来,建设中国的现代化就应该是建设最广大农民的现
代化。如果社会发展到今天,最广大农民仍然享受不到社会文明的福祉,中国的繁
荣只能说是少数人的繁荣,中国的现代化只能说是少数人的现代化。
“都说那海水又苦又咸,谁知道流浪的痛苦辛酸,遍体的伤痕满腔的仇冤,啊!游
子的心中啊,啊,盼望春天……”总有一天,我相信,像1918年毛泽东到北京、19
23年巴金到上海不需要暂住证一样,我们的新时代也会很快回归到他们自由迁徙的
旧时代。
如果说非典告诉人们,新闻自由与民众的知情权对于民众的生命安全,乃至全世界
的健康和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孙志钢事件也告诉人们:新闻自由对于公民
的人身安全、基本权利和社会公正也是绝对不可缺少的。请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媒
体把孙志钢的冤案向社会曝光,孙志钢的冤死将会无人知晓。谁能说得清,五十多
年来中国有多少冤情被埋没?多少冤魂含冤九泉呢?
──朱学渊提供于20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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