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焕武等51人】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中共中央诸先生:

鉴于由你们操纵而震惊海内外的牟传珩、燕鹏政治案,被拖延达一年多之后,于不
久前突然开庭审判!其不合法性和荒谬性显而易见。故而,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和责问:

一、在标榜“建设法制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同时,把知名的不结社异议公民的
理性、非暴力言行扣上“颠覆”、“煽动”等罪名,这究竞表达了什么?是否宣告
你们是言行不一的;是否意味着你们在助长非理性的恐怖暴力活动;是否表示你们
在理性、公开、合法、非暴力的异议言行面前害怕得发抖;是否宣告你们要决心再
创毛泽东时代正宗极权主义的“辉煌”!

二、以“不结社”准则为操守的自由知识份子的理性、非暴力等异议言行,如何能
构成“煽动”、“颠覆”等罪行的?是否以此继续表明你们是决不允尖锐批评、决
不许揭露其丑恶的特权者政治集团(学术界形象地把之称为“亚洲虎”)!并且以
此就可堂而皇之地大搞“以言治罪”和制造“现代文字狱”是有理由了?如果你们
真的以为这样在理,就该把此案件的真相照实公告全国和全世界。这样才表明你们
的内心世界是充实的和强大的,而不是理亏心虚如以往整刘晓波、江棋生等那样不
可告人!你们作为号称有六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领头人,无论如何应当有所进步才
是,而不该原地踏步或甚至倒退!须知,倒退就是绝路。

三、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你们是在公布中共16大召开之际进行这一政治审判的。这
对你们来说是绝非偶然,如果真的证实你们图谋拿长期被非法关押的异议公民作
“16大”的“祭品”,那么,这除了为你们自己增添耻辱之外,是什么也得不到
的。对于上述非正义举措,我们责无旁贷,必须予以公开谴责!但谴责本身不是目
的,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促使改正。所以,我们还要大声呼吁:停止政治迫
害,释放牟传珩、燕鹏等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还他们以清白和自由!

此致

“党祺”!

中国持异议人士:

(重庆)邓焕武、王明、许万平、阎家鑫、何兵、李运生、熊志力、张杰。

(四川)欧阳懿、陈卫、廖亦武、蒲勇、周志刚、鲁登川、吴嗣宁、朱易平、曾富
洪、冯键、张德贵、何时茶、张宝龙、文强、陈明先、邓辉。

(陕西)吴震、马俊、赵常青、林小平、高凯、魏光君、程小宝、师涛、颜均、陆
中明、张宗爱、傅升、马晓明、李智英、吴双印、郑保和。
(贵州)莫建刚、廖双元、方家华、卢勇祥、韦登忠、全林志、孙光权、黄燕明、
陈德富、张重发、曾宁。

2002、9、10

〔提供者:曾宁; zengning518@hotmail.com

──录自《民主通讯》20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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