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        真理可以杀人【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之一


一,题解

赵薇穿了一件恶旗衣,引发出一阵争论,在争论中呈露出部分汉人脑中的部分丑脑袋。

恶旗衣,大概是众人所见略同,无需解释。为么说它是丑脑袋?这是正文要解剖的问题。
我不敢用“汉人”作全称判断主语,因为怕那些不懂逻辑ABC的网友大谈逻辑,搞到一塌
糊涂。最近我在和网友争论法定学位限制总统候选人权利是不是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时,备受胡缠逻辑之苦。所以现在学精了,指明是“部分”汉人的丑脑袋,而且是“部分
汉人脑中的某些部分”。

这个“部分”到底有多大比例?我没有统计数字,相信也不会有人能提出统计数字。从网
上看,还是占网民的多数,根据日常生活的经验和体验所得,这个“部分”也是占颇为势
众的大多数。不然赵薇也不会改变态度向人民低头认罪了。

为了省却无谓的争论,声明在先,下面所有汉人都是指部分汉人,所有脑袋都是指脑袋中
的一部分。

二,前言

至今为止一看日本的红膏药旗,我本能地会激起一阵恶感和自然地抗拒,因为我是在日本
的枪尖下度过童年的;我的一些亲友也在日本的枪尖下失去了生存权。我这一生人受过两
次大迫害,一次是外族日本人做的,一次是同族人共产党做的。论给我受创伤的深度和广
度,后者比前者要大得多。

看到赵薇穿上日本军旗装的报导,我的第一个感觉是:讨厌!看到党脑袋对赵薇的批判,
我更讨厌。我就是带着这样的厌恶心情看了这一场讨赵的批斗。

按理我是应该加入讨赵行列的,实际却相反。因为讨赵中流露出汉人头脑中的丑恶灵魂,
它比赵薇身上穿的日本军旗装更丑恶和危害性更大;相反赵薇身穿敌军旗装本身倒可以看
到有其可取的一面,故而,我变成了一个反反赵薇派。

我这里不是趁热闹参加军旗装论战,而是在批判过后作剖析。本文是讨论争论的衍生物:
汉人的丑脑袋。

三,正文

真理可以杀人【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一)】


[一]


在党文化中,凡是和党不一致的人就是坏人;凡是做了党不容许的事就是坏事。

在党文化中,凡是错误的、坏的东西,例如封资修等阶级敌人,是毫无权利的非人。这些
人只能规规矩矩不得乱说乱动。作为正确的一方,是真理的化身和代表,对这些坏人坏事
用任何手段去侮辱残害都是合法合情合理合道德的。

现在虽然说是回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了,依法治国了,但人们对人的社会关系的思维还是
丑恶的:党化的。

对待坏人坏事的党文化思维,不但忠党、附党人士有,民主人士也有。不少民主人士一样
认为坏人不应该有权利,一样不能容忍别人“犯错误”,“犯错误”的人无权为自己辩
护,辩护就是不认识错误、是狡辩、是死不悔改,要强迫“犯错误”的人低头认罪。党文
化在这次批赵中有了充分的表现。

除了表达的形式和程度外,这次批赵基本上是历届政治运动,特别是大字报传统的延续。
是一种发动群众、对阶级敌人作绝不手软的斗争。之所以会这么样,是因为批斗者自认为
手中掌握的是真理,被批斗者是坏人坏事、是敌人、或准敌人。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认
同用所谓的真理杀人而无罪的社会!

批斗者说「中国网友是为了正义,日军旗和Nazi旗一样代表邪恶,世界上是有正义和邪恶
之分的。日军旗和Nazi旗一样代表邪恶。」正义杀邪恶,有甚么不对!对于手中掌握真理
正义的批斗者来说,你赵薇穿日军旗装,就是和敌人同一阵线,批斗辱骂你是天经地义的
事。

为了加强批斗的群众性、战斗性和坚决性,一些批斗者指责和他们一样进行批斗的网站立
场不够坚定、斗争性不强。「没有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与作为最前沿媒
体的互联网一惯标榜舆论监督客观公正的立场相去甚远,令人失望!」还祭出禁制言论自
由的恶法,指责他们「对于这一明显有违新闻出版及广告管理法规,并有伤公德和国格,
伤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那些在二战期间饱受日军铁蹄的亚洲人民民族感情的出版物,放
弃自己应尽的监督管理职权」。无他,要求动用专政工具对阶级敌人赵薇专政罢了。

指责没有和他们一伙人是「早已麻木了的网民」「在网上发表那些极端麻木、极端暧昧和
极不负责任的言论,以爱屋及乌的方式极立维护赵某的恶劣行径。」看来专政工具还应该
指向护赵的阶级敌人。


[二]


为正义的暴民暴行是合法的也是容许的。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在某网论坛上发现名为“新世纪999”的网友于当日1点20分转
发的一帖子称:“昨晚11许,赵薇芜湖吉和街的家中被愤怒的爱国市民扔啤酒瓶、砖头等
杂物,大厅及门窗玻璃尽碎。11时40分,赵父拨打110报警,警方随即对赵宅实行临时保
护,目前调查破案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警方呼吁广大爱国市民不要为难赵薇家人。”
并在后面署名“芜湖警察”。(上海读者──军旗装事件连九族 谣言赵薇老家被砸)

对暴民的暴力行为,执法者只是要求「不要为难赵薇家人」而已。如果这种暴力行动施行
者是XX功,哪怕其暴行只有对赵家暴行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
一,请大家想一下,结果将如何呢?──不翻天才怪呢!

为甚么同是犯法,两者得到的“法律”待遇却有天壤之别?无它,对付赵薇者是“真理”
的代表和化身,XX功者是邪恶。“真理”对“邪恶”的打杀本身被认为是最高的法律。

掌握“真理”者可以无法无天,被“真理”对付的人绝无丝毫权利。这就是真真确确存在
的党文化现实。

[三]


可怕的事实之一是,那些批判者都有一种惯性思维:认为只要我与党(现在多已改用了国
家民族的的名义)保持一致,我就是代表了真理和正义;只要我认为是正义的,我就可以
代表全体中国人。这次的批赵者绝大多数都是以代表国家、民族自居,所以他们批斗赵薇
表现的理歪气壮,面不改容心不跳。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的声音是「举国网民群起而
鞭鞑之声不绝于耳」的强音之一。

作为“真理”化身的民间批斗者,以不知是真还是假的一篇《北京大学学生评赵薇的声
明》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


[四]


这次批赵,不但民间如此,官方亦同步。

「苏媒体《现代快报》居然在头版发表声明,率先对赵薇发出“封杀令”。居然把这件区
区小事,浮夸到了“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的地步了。(ZT我爱美国 从赵薇事件看
丑陋的中国人之“爱国比赛”)」

有一党营传媒公告天下:“不刊登所有与她有关的影视消息与动态,不宣传赵薇的全部音
像作品和其参加的一切文化娱乐活动,不刊登有其形象的商业广告。”

是不是只有这一些?统一口径的喉舌没有报导。


──【录自九哥论坛】20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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