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  孙志刚还算是幸运的


湖北籍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遇害一案,是继国际上倒萨和抗SARS之后在大陆老
百姓中间的热门话题。中国老百姓对于抗SARS和倒萨众说纷纭、喜忧参半、褒
贬不一。而对于孙案,大多数老百姓则义愤填膺、同声谴责。也许是人权意识的增
强,也许是同类相惜的心理自然反映,人们对孙志刚的遇害大动感情。尽管当局抓
了几个替罪羊,社会的各阶层来仍然是余怒未息、风波难平。

可能正是由于社会的强烈反响,司法不得不给予过问,这才让孙志刚终于讨个说
法、死得明白,也让世人知道他是屈死的。他真是一位众多不幸当中的幸运者。然
而,在这个千奇百怪的大陆社会上,又有多少象他这样的大学生,乡他这样的外地
人、这样的打工者、这样地被随意收容审查者,被“执法者”打死、打伤而又不为
人所知的呢?!

纵观中国大陆50多年的社会状况,从三反五反屈死的冤鬼、到反右时期罹难的几十
万右派,从3年自然灾害饿毙的千百万群众、到10年浩劫时期挨批被斗、致死致伤
的百万公民,从“6.4”时坦克车、机关枪下血肉横飞的莘莘学子、到在为争民
主、争人权而身陷囹圄的仁人志士、以及为了基本生存权求告无门却锒铛入狱的老
农民──其中又有多少得到正义关怀而为人所知的呢?

人们只知道右派有个胡风,大跃进有个彭德怀,“文革”有个张志新,“6.4”有
个丁子霖老师的儿子。人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背后还有多少受害者!同样地,人们也
不知道今天的孙志刚背后,还有多少无辜者死于人性泯灭、道德沦丧、人治猖厥、
法纪败坏的社会现实中。在这铁幕森森的人生舞台上,在那些“视生灵如刍狗,视
万物如草芥”的统治者的横行下,冤案随时发生、屈辱俯拾皆是、人命危险,已经
不是危言耸听了。仅就本人亲身经历和所知,也可见青史几行了。

经常萦绕在我脑海里的一个无名女尸,总是挥之不去。那是在1987年的夏天,我在
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工作。一日早晨,我接到辖区新生派出所来电称“黄
河里有一具女尸”。我即驱车赶去,在现场和派出所指导员李维怀一起将一飘浮在
水面的女尸打捞上岸。死者年约20多岁,上身穿白底绿花衬衣,下身穿一条白裤,
右耳下端缺损,身上缠一根铁丝,被害特征非常明显。但是,赶到现场的公安局长
胡广松和法医张同新竟一口咬定死者是落水自杀,并命令立即拉到火葬场火化。我
反复强调应该首先立案查清尸源再作处理。可我人微言轻,那名女尸还是未经查明
身分便被拉到火葬场烧掉了。谁能不说这是冤魂屈鬼、不说这是草菅人命呢?!

1994年我在徐州市公安局的信访部门工作期间,曾接待了一伙上访者。他自称他们
的一个亲属(男,25岁)因被怀疑偷窃,被前去抓捕的民警夏享利(某公安分局局
长之子)开枪打伤,打伤后没有加以治疗而继续留审,结果因伤重而死亡。对这样
一起人命关天的案子,结果是不了了之,最终以赔偿死者家里3万元了事。

2000年,我在服刑时,听探望我的家人讲,徐州市公安局段庄派出所将一名丰县籍
打工者审查时打死。分管副局长李军锐仅受到行政处分。而今天,他已升为正局长。

前几天,林牧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胡锦涛、温家宝是很开明的,中国是有希望
的。”可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任何清官意识都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只有制
度的确立、体系的完善,才能确保人们有机会确定受到正义、公平的对待而免受不
白之冤和无辜之苦。

孙志刚一案如果不是罗干和周永康的批示,也只能是和所有不为人知的受害者一样
成为冤案而不为人所知。因此,他个人是不幸中的大幸。只有民主政治,才能使所
有的老百姓有机会不至于被冤死,即使被冤死,也才有机会无需等待特别的批示而
得以受到正义、公平的处理。

(2003年6月20日)

〔转载自《民主论坛》 http://asiademo.org/gb

——6.30.《民主通讯》20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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