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 给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尊敬的胡主席和温总理:
你们好!
给两位写信,实出无奈:2006年7月16日,我不满16岁的独生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凶手在公权的庇护下,迄今逍遥法外!我夫妇
俩为孩子的蒙冤惨死奔走呼号了一年多,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诉诸法律,两级法
院也不受理。我们和律师至今拿不到尸检报告,律师不被允许依法调阅卷宗。相关
方面不仅对此惨案施行新闻封锁,迄今还先后封删了我3个博客、16个网站,一再
剥夺我和网友们的话语权……在为子申冤的过程中,我夫妇俩先后被抓、被打、被
恐赫、被频繁监视跟踪、被无端限制人身自由……在人生的绝境中苦苦挣扎至今,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万般无奈之下,我不得不再次写信向胡主席和温总理求助,
请求两位在百忙中怜惜一介学子死得异常惨烈和冤枉,能为之主持公道,责成相关
方面彻查这一血腥事件,严惩杀人凶手,并依法追究掩盖血腥者的相关责任!
本案基本事实简述如下:
遇害学生廖梦君系作家廖祖笙之子。因揭露佛山地区的教育高收费、乱收费,痛斥
教育积弊,在血案发生之前,廖祖笙与教育系统有过一些过节。其子廖梦君生前一
向品学兼优,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年年是班干部、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就是在遇
害当年,也还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廖祖笙与孩子所在的学校交恶后,廖梦君在校内
经常受到该校有些老师的百般刁难,甚至公然殴打。在中考的前两天,该校教师谭
观南因为学生之间借用橡皮擦这等芝麻小事,在课堂上当众“发威”,对廖梦君手
掐脖子、拳打肋骨,事后又让廖梦君到教员办公室面壁了一整天,对其实行精神上
的残酷虐待。
2006年7月16日下午4时11分,谭观南以“领毕业证”之名,让廖梦君的一个同学用
公用电话将廖梦君骗进已放假的学校,涉嫌伙同该校教师梁细波、邓玉海、该校保
安李江华,将我孩子残忍杀害,而后抛尸。当时在场的梁细波此前两次对廖梦君表
示要“揍你”。凶器水果刀为校方老师所有。血案发生后,“目击的3名老师因换
号频繁,校方无其联络电话,参与协助的1名保安也因换班难以联系”。我们寻找
到的目击者则称,当时有3名老师和一个保安将我孩子从操场上追杀到3楼;群众反
映,校方事后将2楼、3楼、5楼墙壁上有血迹的地方敲掉,而后找人重新粉刷;抛
尸现场第一目击者则称,孩子一落地就已经是一具尸体!尸体的落点、症状也足以
证实是抛尸,而非掩人耳目所说的“跳楼自杀”或“不慎坠楼”。
《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6家媒体采访了这一血腥惨案,当地政府官员要
求记者“先别报道,要统一宣传口径”。记者欲前往殡仪馆给廖梦君从头顶到脚面
都是伤、刀口累累的遗体拍照,被警方和当地政府官员阻止。同日夜晚,广东媒体
被告知不要报道这一血案,媒体采编好的新闻稿就此被尘封。随后佛山市与破案无
关的部门几次开会讨论怎么发通稿,统一宣传口径后的“新闻”通稿信口雌黄,将
我一向品学兼优的孩子诬为“涉嫌行窃——行刺老师——跳楼自杀”。
警方在“涉嫌行窃”的场所和“赃物”上均提取不到我孩子的指纹。“赃物”据称
是几本书和一个U盘,然而,其中的几本书我家多年前就有了,我家也有3种性能、
容量远超U盘的移动存储设备。一个在校拣到200多元现金,尚且能主动找寻失主的
孩子,16年来素无劣迹,其优秀为校内外所公认,被老师叫到学校去“领证”,母
亲还在附近的商场里等他,有没有可能去“偷”这些他并不需要的小物件?我孩子
怎么在被人追杀的情况下去“涉嫌行窃”?
孩子被人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过
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骼膊全被打断(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
伤)、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肺管
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
有谁见过这样“跳楼自杀”或“不慎坠楼”的孩子?当地警方的尸检结论公然造
假,一笔带过道:“1、廖梦君符合高坠死亡;2、廖梦君体表5处锐器刺穿伤为非
致命伤。”
我孩子刀口累累的遗体至少已被尸检两次(其中一次警方未征得我夫妇俩同意,我
们也不在场),可时至今天,我们和律师仍然看不到被称为“机密材料”的尸检报
告,律师不被允许依法调阅相关卷宗,也无法询问任何当事人。我对该案提出了近
80个疑问,强烈要求当地相关方面书面解答,当地历时一年对这些疑问无言以对。
律师以特快专递致函三级公安机关,请求允许家属给自己孩子从头顶到脚面都是
伤、刀口累累的遗体拍照,对方不作任何回应。我们诉诸法律,两级法院均不受
理。我夫妇俩找公安,公安让我们去找政府;我们找政府,政府让我们去找法院;
我们找法院,法院让我们去找检察院;我们找检察院,检察院让我们去找公安……
我夫妇俩不知到底该找谁!
当地政府后来组成了一个所谓的协调小组,找我夫妇俩谈了几十次,表示愿意对我
夫妇俩予以“资助”。前面协调小组对我的律师说,若50万元以内能解决,当场就
可以拍板,后面也许是看我日日申诉无回音,又表示只能“资助”20万元,而后又
加到了30万。前提依然是:一、火化我孩子的遗体;二、我得承诺不追究任何人的
责任;三、停止“网上攻击”。这几百天来,我夫妇俩悲愤难当,贫病交加,几次
病卧床头无钱就诊,向协调小组提出借钱的申请,对方的答复是“政府不可能借钱
给你去告我们”。我夫妇俩被拖进山穷水尽的境地,曾经连续数月一边沿街乞讨,
一边为儿申冤,可即便是这样,在当地我们也看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党和政府在哪
里!
在我的一再揭露和反驳中,当地已不再刻意维系廖梦君之死起源于“涉嫌行窃”的
谎言,现在的焦点之争,乃廖梦君到底是“自杀”是他杀,而要澄清这一点,当地
警方就应当遵守尸检前、尸检中对我们的承诺,亮出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伤情照
片,让律师依法调阅卷宗,是“自杀”是他杀,便也一目了然。然而当地警方却反
悔了,表示“尸检报告绝对绝对不会给你们”。我夫妇俩诉诸法律,两级法院也不
受理;四处上访、申诉,又十之八九不给任何到访凭据,更别说是主持公道。如
此,我夫妇俩到底该到哪儿去寻求公道?
种种迹象表明,廖梦君案是百分之百的假案、冤案,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的背
后,存在着一根巨大的掩盖罪恶的链条,有些党政官员和执法者在草菅人命、迫害
良善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越陷越深。虽然他们丑态毕露,不择手段,一再倚重新闻
封锁、封删博客和网站、强权压迫、操纵司法等下作方式掩盖血腥,但这一事件已
引起海内外华人广泛的关注,不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继续这样拖下去,让正义得
不到伸张,让罪恶得不到遏制,严重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的是公权
的公信力!必须有一种正义的力量出现,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束此事件久拖不决的
局面,让此惨案的真相尽快大白于天下!
人命关天,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下,一件血淋淋的校园惨
案被野蛮公权操作成了眼下的局面,太过离谱,草菅人命的程度可谓旷古难觅。为
和谐社会计,为依法治国计,廖祖笙夫妇请求胡主席和温总理为遇害学生主持公
道,泣谢!
廖祖笙 敬上
2007年8月31日
注:此函于8月31日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在北京寄出,专递编号分别是*ET542046276CN*、
*ET542046280CN*,请胡主席和温总理查收)
廖祖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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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528248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半岛花园25座601室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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