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网:           继土改强制农民为农奴后的第二套奴具:统购真相揭发
                                      ——一个参加统购试点工作经历者的回忆


笔者当年参加过广东地方的「统购」试点工作,现将这段经历,略述如下。

我们选定的试点工作村,叫新东锡,位于潮州城西十余里。

据介绍,新东锡村三百来户,一千二百多口人,多数姓卢。水田旱地约一千五百亩,实际
水稻种植面积不到一千亩。由于地少人多,土地利用率极高。以水稻为主,还复种、间种
小麦大麦、蕃薯杂粮、花生芝麻、各色各样的时鲜蔬菜。种植技术均做到深耕细作,绣花
一般。产量很高,水稻年亩产近千斤。

接著,工作组召开全村群众大会。此外还分别召开党支部、团支部、农会、民兵、妇女等
各种会议,反反复覆说明来意。但感到村民对收购粮食有抗拒情绪,村干部也有顶牛表
现。后来找卢支书谈收购粮食的任务,卢支书只说了一句:我和干部群众再商量。掉头就
走,不再照面。其它村干部和群众,见到工作组如同遇上麻疯病人,远远就躲开了,别说
宣传党的「购粮」政策,连打声招呼都不可得,工作组束手无策。

这时,恰好省委一位大官前来试点检查工作,他就是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安平生。安部长
带著秘书、警卫员五人,在区党委王书记陪同下,听取了我们工作组一天半的汇报,作了
半天的指示。最后是王书记指示:按照安部长指示的精神办。

以阶级斗争精神落实政策

安部长的指示精神,照我们的理解,可以归纳为四个字:阶级斗争。安部长说土改结束才
一年,地主富农和其它反动分子,美帝走狗、蒋匪帮特务分子,人还在,心不死,时刻都
在反攻倒算。而我们的许多同志,脑子里面阶级斗争那根弦,早已松掉了,这是多么危险
的和平麻痹思想!用这种思想来指导我们的农村工作,必然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把党的
极其重要的农村工作,统统当作一种纯技术性的具体业务,那是十分有害的。凡是不从
「阶级斗争」入手的地方,工作必定死气沉沉。我相信同志们必能鼓起勇气,发挥斗志,
坚决落实「阶级路线」,打开新局面。 工作组很快就统一思想。组长立即召开党支部会
议,把卢支书撂在一边,大讲阶级斗争,大批和平麻痹思想,甚至指著卢支书的鼻子骂了
起来,说有的共产党员,忘恩负义,党解放了他,分土地给他,培养他入党,给他荣誉和
地位,现在党要他卖几粒谷子,就像割他的肉,喝他的血,这样的党员如果不回到党的立
场上来,迟早要滚到地主的地狱里去,永世不得超生!卢支书低著头,脸孔一下青一下
白,最后流著泪说:我三代贫农,现在有了土地,家里有了几担谷子,高兴得睡不著。半
夜起来,摸一摸几箩谷,就像大热天吃了一碗草□,实在舍不得卖。不是忘记党的恩情,
实是一时想不通。

「是否拥护党」的立场问题

斗争地富,三年前的老把戏,对于农村党支部书记来说,简直是「三个手指捡田螺」,十
拿九稳。更何况,经过土改斗争,地主、富农的当家人大都已经死于非命,幸存下来的大
都是一些妇女小孩。他们处于被专政的地位,日常生活受当地农会管制,不准「乱说乱
动」,不要说反抗,连喘气的份儿都没有。

卢支书按照组长的指示,把全村的地、富及其家属都集合起来训话,然后逐户当众自报
「不法」,连心里想过的什么「不满」、「不服」,都得坦白交代。再由农会会员逐户予
以批判,认为是严重罪行,实时斗争,免不了拳打脚踢。最后一项是自报「卖余粮」,也
是最艰难、最费时、最费口舌的新任务。

地富虽然按人口也分得一份土地,但贫雇农享有优先权,肥田好地早被分掉,剩下最瘦最
坏的「水尾田」,加上劳力不足,又缺乏耕作经验和资金,收成自然不如农民,许多地富
家庭连当地平均口粮都达不到,哪有什么「余粮」?


逼斗「地富」卖余粮

此时,卖不卖余粮,自然就成为拥不拥护党的标志,立场问题、态度问题,甚至敌我问
题,谁惹得起?至于有什么「实际困难」,自己想法子解决吧。于是「拉橡皮」,「挤牙
膏」,一点一点将粮食挖出来。限时限刻,自己到粮站,送上门去「卖余粮」。

在逼斗地富卖余粮过程中,全村农民都受到一次「深刻的阶级教育」,尤其是作为依靠对
象的党、团员、民兵、贫雇农,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得按额按时,完成卖粮任
务。


农民成为失去土地的农奴

毛泽东借重农民的力量打天下,为了取得农民的支持和拥护,把历年的战乱、农村的破败
衰微、农民的贫穷,统统归罪于地主。一场历时三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国传统的土
地拥有者和经营者,即占农村总户数约百分之十一的所谓「地主阶级」、「富农阶级」、
「小土地出租者」连同数百万人的生命,全被消灭了。维系中国三千年文明史的农业经济
基础,被摧毁了;与农业经济不可分隔的城镇工商业,也遭受严重打击;甚至海外数千万
华侨在国内的利益,也受到严重损害。而农民在这场「分田分地」运动中所分得的一份微
薄土地(以广东为例,人多地少,一般只分到五分耕地),并没有因「翻身得解放」而点
土成金,许多农民因为生产上所需求的资金、农具、种子、畜力、劳力、运输等重要环节
得不到及时解决,反而生产热情下降,收获也不如前。更令农民心寒的是,政府发给的一
张标志所有权的「土地证」,于五年后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变成一张废纸。本来薄
有资产(土地、耕牛、农具)的农民,从此一律变成「无产者」,美其名曰「公社社
员」,实则是失去土地的农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宪法,实施公有制,废除私有制。私人
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农民失去土地,和工商业者(资本家)在「公私合营」改造运动中失
去财产一样,实际上是被政府「依法」剥夺了。



——录自【中国农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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